本規則自2022/08/29 PM12:00 起生效,2022/08/29 PM12:00 前之行為不朔及既往。
1. 區長需為成員負責,若成員具有不恰當之行為,區長則需處理事件。
2. 區長有權解除其成員之成員身分及刪除其社區內領地。
3. 若成員遭管理方懲處,區長不得讓其子帳號成為成員,或給予幫助。
4. 成員若遭解除身分後,不得向原社區區長要求加回或退還其物品。
5. 若社區內有成員建築,在遭到區長解除身分之後將歸為社區所有
1.若成員行為不恰當且區長不處理時,則判定區長及成員有過錯,依照玩家守則處置並採連坐法
2.若成員已遭管理方懲處,仍讓其子帳號成為社區成員或給與幫助,則會讓新成員永久封鎖,並將原罰則提高為永久封鎖